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发展,不断完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哲学系在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本科教学改革课程助教(Teaching Assistant)制度以外,特制定《南京大学哲学系本科非教学改革课程助教管理办法(暂行)》,以配合哲学系非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现对我系本科非教学改革课程助教岗位设置、职责、申请和管理等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本科非教学改革课程助教的聘用遵循按需设岗、竞争上岗、规范考核、按劳取酬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1.覆盖课程:面向哲学系开设且未列入学校《南京大学本科教学改革课程助教管理办法》覆盖范围的专业课程。
2.岗位人数:每个授课班级原则上配备1名助教。
3.岗位要求: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及工作职责由各课程负责人根据本办法制定。
三、岗位职责
助教在课程负责人的指导和安排下开展工作,基本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做好各项开课准备工作,如配合课程负责人做好课程网络平台、教学辅助系统的账号注册、建课、建班等;
2.协助课程负责人建设和更新教学资源;
3.开课过程中,随堂听课,协助教师实践“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的教学方式,组织签到、团队学习、实习实践活动等;
4.协助课程负责人开展在线教学,负责上传教学资源、组织线上讨论、整理和分析学生在线学习的各类数据等;
5.课后,根据课程负责人的要求组织答疑,协助批改作业及组织阶段性考核等;
6.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课程的监考等工作;
7.成为教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协助课程负责人征集学生学习心得、优秀习作等,并撰写助教工作总结报告;
8.做好新旧助教工作交接;
9.协助本系开展助教交流、培训工作;
10.完成课程负责人布置的其他教学辅助工作。
四、岗位申请
1.申请条件:我系在籍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相关专业研究生优先(延期、在职研究生、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得申请);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处分记录;成绩优异、学有余力;身心健康、认真负责;每位同学只能申请担任一门课程(含列入学校《南京大学本科教学改革课程助教管理办法》覆盖范围的课程)的助教。
2.申请流程:
(1)发布需求:每学期开课前,由哲学系本科教学管理办组织课程负责人在系官方网站发布助教岗位需求信息;
(2)学生申请: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生自主申请;
(3)资格审核:由各课程负责人初审,哲学系本科教学管理办和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汇总、复审,哲学系教学委员会组织终审。
以上具体工作流程详见每年度相关工作通知。
五、管理及考核
1.助教管理:由课程负责人、哲学系本科教学管理办、哲学系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哲学系教学委员会共同管理。
2.助教考核:课程负责人根据岗位工作职责对助教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考核优秀的助教,哲学系将予以表彰,并将其助教工作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之一;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助教,课程负责人、哲学系本科教学管理办和哲学系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可随时终止助教工作,并将情况报哲学系教学委员会。
六、工作量及津贴标准
1.工作量要求: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为6小时;课程负责人也可根据课程具体情况规定相应工作时间,但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
2.津贴标准:600元/人/月/课程,根据课程教学周历逐月发放,每学期最多发放4个月。助教费将分为工作津贴与考核绩效两部分发放,当季学期发放工作津贴,即核定助教费的70%,剩余部分作为考核绩效,待助教考核工作完成后核定绩效额度,后续将一次性发放。
3.相同工作内容不予重复发放酬金。
七、其他事项
1.本办法自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起施行。
2.如因学校政策改变,将本办法中所覆盖课程长期或短期纳入学校配置助教的课程范围之内,则本办法在相应期间内停止实施。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哲学系本科教学管理办、哲学系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哲学系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哲学系
2020.8